问题 | 劳动仲裁受案与立案区别 |
释义 | 劳动纠纷仲裁与诉讼的关系是劳动争议诉讼应当严格执行仲裁前置制度,人民法院在运用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在某些环节上,应当以劳动争议程序规范在诉讼阶段的特殊规定,来影响和改变某些民事诉讼程序原有的规范。 一、必须仲裁前置情形 1.劳动纠纷,必须经过仲裁并不服以后才可由法院管辖 2.如果合同双方约定出现纠纷首先仲裁的,必须经过仲裁才可由法院受理。 此外其他的任何纠纷,仲裁都不是必经程序。 一般民事案件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仲裁前置是指必须经过仲裁程序,才能提起民事诉讼。一般来说,进入仲裁程序的双方当事人都是事先在合同中订立了仲裁条款,或者是在争议发生后,经双方协商同意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提起劳动争议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即劳动争议当事人要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依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二、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可以走特别程序吗 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可以走特别程序进行处理。民事诉讼一般分为通常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和特别程序,后者正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因为法律有规定,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案件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按照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另行起诉。所以,基本可以认为选民资格案件和非讼案件属于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了。 三、劳动争议怎么解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解决: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2、调解程序,双方不愿自行协商或达成协议的,可自愿向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自觉履行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一方或双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应当先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裁决; 4、法院审判程序,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法院审判程序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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