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欺诈销售赔偿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消费欺诈赔偿标准 消费欺诈赔偿标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根据国家工商局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即买一赔二):1 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2 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 足的;3 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4 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 性价格表示 销售商品的;5 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6 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7 采取雇用他人 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8 做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9 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10 骗取消费 者预付款的;11 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12 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 的;13 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当消费者受到经营者的欺诈行为侵害时,可通过以下途径要求经营者给予双倍赔偿:与经营 者协商 解决;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 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合同欺诈的赔偿标准 合同欺诈的赔偿标准: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害。合同欺诈行为的侵权民事责任,对于返还财产,可以由受害人主张,以有利于受害人为原则,决定是否返还,实现减少受害人“财产的损失和浪费”的目标。 房屋销售欺诈双倍赔偿情形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什么是价格欺诈赔偿标准 按你说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车位合同欺诈赔偿标准是多少 车位合同欺诈的赔偿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标准,但可以根据因欺诈造成的损失来确定。被欺诈方可以请求撤销或者变更合同。请求撤销合同的,可同时要求欺诈方赔偿因为签订、撤销合同给被欺诈方造成的损失。请求变更合同的,可以要求变更合同价款、期限等欺诈方在合同之外承诺给被欺诈方的一些利益,同时仍可要求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 该内容由 王祖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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