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发票作废的操作方式是:如果发票当月发现错误的,在税控系统中找到错误发票并双击,然后点击作废;需要跨月作废的发票,需要在税控系统中输入发票代码,开具红字发票,最后账务处理的时候将收入红处理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