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判决书日期与实际送达日期间的时间没有限制性规定。判决书日期与送达日期没有必然联系,在诉讼法中,没有规定必须在制作完成判决书后多少天内送达。而且,当事人的上诉、申诉等的期限是从当事人实际收到判决书之日起算,所以法院在制作好判决书后延后送达的,不会对当事人的权益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