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临沂市分公司设立登记如何申请 1、受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符合受理条件或不在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核准 对符合标准要求的予以核准,制作《准予登记通知书》(填写证书、批文规范全称);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予核准,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3、发照 发放营业执照 二、临沂市公司设立登记申办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节选)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三、临沂市公司设立登记申办权限划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下列公司的登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投资的公司; 国务院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部门与其他出资人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部门单独或者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