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交接工作算违约吗 |
释义 | 应当及时交接的,如果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员工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时,用人单位有权拒绝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员工不履行交接手续。员工未履行工作交接手续,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锚点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但要注意,实践中用人单位需有证据证明存在经济损失,且经济损失与员工未履行交接手续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如员工恶意将公司某些重要文件、密码等物品及信息带走,造成公司业务停滞或遭受其它直接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 一、离职协议书的陷阱 签订员工离职协议时,要注意解除合同的日期,不管是单位或是员工,应该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应该提前三天通知对方。 另外,员工离职时还要注意以下的问题: 1、如果单位违反法律法规侵害员工利益员工可以立即辞职,如果因员工原因侵害单位利益的单位可以立即终止劳动合同,均不受三十天通知期限限制。 2、员工离职时注意工作交接,一般应当填写交接单: (1)手中未完成工作进度交接,应当写明已经完成部分,及接手人应当注意事项; (2)手中相关物品交接,应当将手中的单位财产分项列明,由上级主管或者人事部门清点。 3、单位应该在员工离职当日结清相关费用,包括工资、加班费、其他福利费,因员工过错需要对单位赔偿费用,应当为员工出具费用清单。 4、员工离职时,单位应当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写明员工入、离职时间、工作岗位、离职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5、员工离职15天内,单位应当为员工社保、公积金办理相关减员手续。 二、离职盘点数目不对需要赔偿吗 离职盘点数目不对通常需要赔偿。如果在离职过程之中,已经办理了相关的交接手续,比如所管辖的货物的交接,那么公司的盘点差异一点关系都没有。如果在试用期期间,没有履行正常的辞职手续,并且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进行一定的赔偿的。如果没有证据来证明经手的东西有误差之类,即离职时应当办理好了离职手续和工作交接手续的,如果公司还要求赔偿,那就应该报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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