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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物业费与违约金相抵是否合法
释义
    物业费与违约金相抵一般不合法。虽然物业费和违约金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但物业费是业主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小区安全、环境卫生的一种费用,违约金是合同中用以惩罚违法合同约定的一方,二者不能相抵。
    一、租客是否需要交物业费
    租户是否应支付物业费主要取决于租赁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合同规定物业费由业主承担的,租户不需要支付;
    1、如果合同中约定物业费由租客支付,则需要租客承担。一般来说,这种情况在商业办公室租赁中更为常见;
    2、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必须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规章制度;
    3、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有效性。有效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成就时生效。也就是说,在租赁合同中,如果住户约定支付物业费,租户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新物业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业主补交全部物业费
    新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补交其进入小区管理之日后的全部物业费,对于之前产生的物业费无权要求交纳。物业费收取时间根据双方合同中的约定执行,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交房前由开发商进行缴纳,实际收房后次月开始由购房者进行缴纳。
    三、房子没住是否需要交物业费
    房子没住一般也是需要交物业费的。
    但有的地区政策法规规定空置的房屋可以减收物业费,具体可以由业主和物业进行沟通,沟通后达成的协议是合法有效的。
    物业费,是指物业管理人提供物业服务,接受物业服务的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应支付的费用。业主支付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可以催交,也可以起诉,但是不能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根据相关规定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根据相关规定予以配合。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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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23: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