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在当事人退役后,实现就业安置的,户口可以迁入用人单位所在地落户; 2、否则应遵循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原籍地的民政部门开具的退役证明(退伍证)等; 3、去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报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