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是死刑的两种判决结果。死刑立即执行需要报请最高院批准,如果最高院不批准,很有可能改为死刑缓期执行,核准了死刑立即执行后不能改为死缓;被判死缓的,死缓期间再次故意犯罪的,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即从死缓变为死刑立即执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