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抵押物处分,并优先受偿。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拍卖等方式变卖抵押物,但必须保证公开、公平、有序,不能低于市场价值。债务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四条:“债务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代位清偿,或者请求抵押物处分优先受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申请执行的一方可以申请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并申请变卖、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五条:“抵押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财产处分优先受偿。抵押财产处分应当公开、公正、有序进行,不得低于市场价值。” 总结:债权人可以在债务到期前要求抵押物处分,但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保证公开、公平、有序,并不能低于市场价值。债务人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