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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公告要怎么发
释义
    首先,当发生解除劳动合同事件时,法院的开庭通知偶尔会采取公告送达(当事人下落不明)或留置送达(拒绝签收)的方式,但不一定需要签收。然而,实际操作中在送达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往往不会直接采用公告送达,而是其他送达方式没生效时才会采用。
    对单位来说,在劳动着无过错的情况下,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应发公告,而应直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同时用人单位还应支付补偿金。
    如果劳动者触犯法律、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单位内部发布公告。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现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不需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单方提前终止;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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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0 13: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