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公告的时间是多长时间 |
释义 | 法律分析: 解除劳动合同公告的时间是30天,对有旷工行为的职工做除名处理,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企业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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