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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翻修申请书的写作指南
释义
    宅基地翻新申请书的主旨是介绍了农民进城后宅基地的处理方式。对于已经落户的农民,地方政府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退出宅基地,并应确权登记其宅基地使用权。对于未落户但进城务工的农民,农村的房屋和宅基地属于农民的固定资产和权益,不会被收回或拆除,需要经过农民同意并给予合理补偿。被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则需要按照原用途进行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
    法律分析
    宅基地翻新申请书怎么写
    建房申请(题目居中)
    ----村民委员会:
    我是---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村民(你的姓名),现有家人口()人。现因我住房年久失修,已破烂不堪(根据实际情况说明申请建房的理由即可),我申请在我原宅基地上拆除重建()平方米的住房(或者是在我管理使用的荒坡内修建()平方米的住房)。根据农村居民建房的管理规定,特向----村民委员会申请,同意我建房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村民小组+姓名
    --年--月--日
    农民进城宅基地怎么办
    (一)农民进城已经落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将落实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政策。这意味着,地方政府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退出宅基地。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原有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予以确权登记。
    (二)农民进城未落户。
    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朋友而言,不需要担心宅基地会被收回和自家房屋被拆除的问题,根据《民法典》以及《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的房屋是属于农民朋友的固定资产,而宅基地也是农民应当享受到的固定权益,虽然农民朋友在城市务工,农村的房屋一直处于闲置状态,但是使用权与处置全一直属于农民朋友,如果农村集体组织需要拆除农民朋友的住房,那么必须要经过农民朋友同意,同时还需要给予合理的补偿!即使农民闲置的房屋已经成为了危房,也需要根据危房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会被拆除。
    划拨土地使用权被收回该按土地原用途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收回的土地是耕地的补偿费应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划拨土地被收回的补偿是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在进行估价时利用基准地价法,根据各个城市和地区确定的城市基准价格。
    结语
    在申请建房过程中,我们应遵循农村居民建房的管理规定,确保合法权益。对于已落户的农民朋友,应确权登记并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对于未落户的农民朋友,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和宅基地是固定资产和权益,不会被强制拆除。如有需要拆除的情况,必须经过农民朋友同意并给予合理补偿。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时,应按土地原用途进行足额补偿。补偿费的计算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城市基准价格进行评估。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进一步咨询,请随时与我联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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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21: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