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应包含什么内容 |
释义 |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最好有明确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6、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7、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时间; 一、离婚时有过错方是不是少分财产 1、法院判决时可以请求对过错方少分财产。 2、同时,符合法定请求损害赔偿条件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3、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是:夫妻各方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起诉状,向法院申请离婚的诉状。 2、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