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需要年满70岁。 一、高龄补贴的定义 高龄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 二、办理流程 1 文件依据:闽人险[1996]6号、闽财事[1996]140号。 2 报送材料:退休批文。 3 办理程序: (1)享受对象:满70周岁或以上的退休干部(所需条件); (2)原所在单位或本人持退休批文到退干办理审批手续; (3)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公司按月发放。 4 办理时限:随到随办。 三、制度建立 2016年8月,民政部通报了全国省级层面建立老年人补贴制度的情况,其中,26个省(区、市)出台了高龄津贴补贴政策。 在高龄津贴方面,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6个省(区、市)出台了相关补贴政策。 在养老服务补贴方面,北京、天津、山西、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青海、新疆等20个省(区、市)出台了相关补贴政策。 在护理补贴方面,北京、天津、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西藏、新疆等17个省(区、市)出台了相关补贴政策。 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先行地区的通报》 规定 1.以省(市)为单位,制定了统一的高龄津(补)贴标准,逐步改变了同一行政区域内标准不一的现象,津(补)贴标准也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 2.根据实际情况,将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纳入了津(补)贴享受范围,部分地区还放宽至更低的年龄,扩大了津(补)贴享受范围; 3.坚持以人为本,按月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计发高龄津(补)贴,及时有效地保障了老年人的生活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