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期间能否外出打工? |
释义 | 缓刑期间犯罪分子一般不能外出打工,除非经过相关批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察期内应遵守法律规定,服从监督,报告活动情况,遵守会客规定,并在离开居住地时获得考察机关的批准。 法律分析 一、缓刑是否能外出打工 1、缓刑一般不能外出打工。 2、缓刑期间受到的限制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如果犯罪分子要外出打工的,且打工的地方是本人所居住的市、县范围外的,应当经过当地派出所批准,否则,不得擅自外出打工。 3、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缓刑考察期限内应遵守哪些规定 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宣告缓刑,缓刑考察期内应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结语 缓刑期间一般不能外出打工,除非经过相关批准。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察期内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规定报告活动情况,并遵守有关会客和离开居住地的规定。请注意,如果犯罪分子要外出打工且打工地点在所居住的市、县范围外,必须经过当地派出所批准,否则不得擅自外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有附加刑,附加刑仍需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章 家庭暴力的预防 第六条 国家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在各自工作范围内,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 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五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八十六条 本法第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以外的单位,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其职业病防治活动可以参照本法执行。 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 中国人民解放军参照执行本法的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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