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是否可以定罪免罚开除? |
释义 | 警察免于刑事处罚后可以上班,但被羁押期间的工资等不予补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受处分期间公务员不得晋升职务和工资档次。受处分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撤职24个月。受撤职处分的还要降低级别。 法律分析 警察免于刑事处罚后可以上班。免于刑罚是可以回原单位上班的,法院决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被羁押期间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不予补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四条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拓展延伸 警察免罚与开除:法律界的争议与影响 警察免罚与开除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深远的影响。在法律界,人们对于警察在定罪情况下是否应该免罚并避免开除持有不同观点。一方认为,警察作为执法人员,应当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任何违法行为都应受到严惩,否则会破坏公众对警察的信任。另一方则主张,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警察可能因为执行公务而做出一些违反法律的行为,免罚和开除可能会对警察队伍造成不利影响,影响执法效果和公共安全。这一争议不仅在法律界存在,还牵涉到社会舆论、政策制定等多个方面。无论最终如何解决,警察免罚与开除的问题都将对法律实施和社会秩序产生重要的影响。 结语 警察免罚与开除问题备受争议,影响深远。一方认为警察应受严惩,以维护公众信任;另一方则主张特殊情况下免罚和开除不利于执法效果和公共安全。这一争议涉及法律、社会舆论和政策制定等多个领域。无论如何解决,警察免罚与开除将对法律实施和社会秩序产生重要影响。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章 执行刑罚 第一节 罪犯的交付 第三百零二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已被羁押的,由看守所将其交付社区矫正机构执行。 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罪犯居住地的派出所负责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二章 监狱 第十四条 监狱的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索要、收受、侵占罪犯及其亲属的财物; (二)私放罪犯或者玩忽职守造成罪犯脱逃; (三)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罪犯; (四)侮辱罪犯的人格; (五)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犯; (六)为谋取私利,利用罪犯提供劳务; (七)违反规定,私自为罪犯传递信件或者物品; (八)非法将监管罪犯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 (九)其他违法行为。 监狱的人民警察有前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予以行政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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