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长、县政协主席等县四套班子正职是正县级(正处级),如果有的县地位特殊、经济比重大,县委书记甚至县长可能是副厅级。 一、县委书记级别划分 1、海南省的县委书记:厅级。由于海南是经济特区,不管是市还是县,均是省里直管,所以海南所有县委书记均是厅级,且以正厅居多,极少数年轻的县委书记可能是副厅级。 2、直辖市的县委书记:厅级。由于四大直辖市北京、上海、重庆、天津已经相当于一个省,所以它所管理的县是正厅级,比如北京市密云县县委书记就是正厅级。 二、县委书记的职责是: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2、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 3、善于团结好委员会中一班人; 4、抓好党风建设,督促、检查党的各项工作等。 三、县委书记的职务 1、县委书记同时还是党的县级委员会委员和常委。 2、各级党组织的书记和委员之间是平等的同志关系,重大问题由委员会通过表决决定。 【法律依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