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我们可以得知,衡量幼儿能否再入园时应查明幼儿当时离园的事由: ( 1 )若因患传染病离园的,幼儿经医疗卫生机构治愈后,并凭其开具的健康证明可再入园。 (2)若因其他事由离园达 3个月以上的,需对幼儿进行健康检查,证明合格的幼儿可再入园;若离园不超过 3个月的,随时可以入园。 法律依据: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 托幼机构发现在园(所)的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离园(所)诊治。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入园(所)。 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开展健康检查,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