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立案追诉。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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