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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程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释义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工程合同成立条件如下: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合同在签订上必须要是平等的条件下才可以进行,签订合同是由约束性质的,签订了合同在生效的时间内就必须要履行合同,如果不履行合同可以按照合同上面的违约条款来对违约人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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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6:5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