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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第四类媒体——网络广告
释义
    第四类媒体——网络广告 作为新兴的“第四类媒体”,网络广告是一种新兴的广告形式,是确定的广告主以付费方式运用互联网媒体对公众进行劝说的一种信息传播活动。其目的在于影响人们对所做广告的商品或劳务的态度,进而诱发其行动而使广告主得到利益的活动。 广告媒体在历经报纸杂志、电台广播、电视的不断演变后,网络广告已经逐渐为人们所接受。随着经济的发展,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率也越来越高,互联网越来越渗入到平常百姓的生活当中。网络广告随着网络的发展同时起步,丰富了广告的形式和内容,并赢得了生存市场,虽然网络广告现在所占的市场份额还很小,但它的发展速度已经令其他传统广告媒体不敢小视。 近年来,我国网络广告业发展迅速。2008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达180.6亿元人民币,2009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已达到207.3亿元。 未来,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网络的相互融合,电脑屏、手机屏和电视屏的无缝连接,都是中国互联网领域发展的趋势。同样,更精准的搜索匹配,针对性更强的动态投放展示,更丰富的表达形式,以及线上和线下多渠道的并行推送也都会是中国互联网广告的发展方向。作为有着13亿人口基数、3亿多互联网用户数以及在金融危机后GDP仍能保持8%增长的全球第三大独立经济体,中国的互联网广告市场未来发展潜力毋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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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1:4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