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调解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法律分析:民事调解书与确定的判决书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的效力与判决书的效力一样,都具有强制执行力。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是法律写作的重要研究,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文体之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八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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