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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改编权许可使用形式是什么
释义
    根据我国《着作权法》第23条之规定改编权许可使用必须同被许可人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合同,着作权人和使用人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我国(着作权法)第24条规定了着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主要条款,因版权保护,改编权许可使用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包括以下各项:
    (一)改编权许可使用的的权利种类,即专有改编权还是非专有改编权。在许可合同中权利种类必须明确,否则,根据我国(着作权法实施条例)第33条之规定,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授予专有改编权的,改编者仅取得非专有改编权。
    (二)改编权许可使用的形式。即许可他人将其作品改编为何种形式的作品。
    (三)改编权许可使用的范围、期限。许可合同中规定改编权的地域范围,目的在于使着作权人能够控制其作品的流转,监督被许可人依合同或法律履行合同义务。法律对期限的规定,目的在于督促改编权使用人及时使用作品,加快作品的传播和流转,并防止专有改编权人垄断使用改编权。
    一、动画片享有哪些著作权?
    动画片享有的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动画片产品目前种类主要包括两大类,即各种动画片作品以及各种相关的衍生产品。著作权是指作权人依法享有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等智力成果的专有权。著作权通常分为广义和狭义:狭义作权仅指作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广义作权不仅包括狭义的作权内容,还包括作品传播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如艺术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书籍、报纸出版商等。著作权属于作者。
    二、版权保护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5、出版者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
    6、表演者对其表演表明表演者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表演者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权、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权、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权、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7、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8、广播电台、电视台禁止未经许可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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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8:4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