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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保险待遇何时终止?
释义
    《社会保险法》第43条规定,工伤职工在丧失待遇条件、拒绝劳动能力鉴定或治疗时,将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亲属按法定要求应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法律分析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3条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拓展延伸
    工伤保险待遇终止前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工伤保险待遇终止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工伤保险待遇在受伤或患病期间提供给受益人。其次,待遇终止前,受益人需要经过医疗评估,以确定是否仍然符合工伤保险的资格要求。医疗评估通常包括身体检查和医疗记录审查。此外,受益人需要根据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表提交相关的申请和证明文件,以证明他们仍然无法工作或需要继续接受治疗。最后,如果受益人的身体状况或工作能力有所改善,或者达到了工伤保险待遇终止的法定期限,工伤保险待遇可能会终止。综上所述,满足医疗评估、申请和证明文件的要求,以及符合终止条件,是工伤保险待遇终止前需要满足的关键条件。
    结语
    综上所述,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3条规定,工伤职工在丧失享受待遇条件、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或拒绝治疗的情况下,将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应当依法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工伤保险待遇终止前,受益人需满足医疗评估、申请和证明文件的要求,同时符合终止条件。因此,满足这些关键条件是工伤保险待遇终止前的必要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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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4 0: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