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提取系统终止怎么解除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有:无房户支付房租的,可以提取;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可以提取;退休的,可以提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提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 根据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要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等。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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