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抚养权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离婚后请求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抚养权纠纷开庭后的答辩流程有哪些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三、抚养权纠纷开庭后还能撤诉吗 抚养权纠纷开庭后可以撤诉,原告申请撤诉的条件是: 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 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 3、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 4、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应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提出。 四、离婚后抚养权变更协议是否有效 离婚后抚养权变更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