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的,属于无证驾驶,如果事故是由于无证驾驶一方造成的,承担全部责任,双方对事故发生有过错的,依据责任大小划分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一、可吊销驾驶证的交通违章违法行为 1.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不扣分,罚款200~ 2000,吊销驾照,收缴、强制报废; 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构成犯罪的不扣分,吊销驾照,终身禁驾; 3.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不扣分,吊销驾照; 4.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不扣分,罚款200~ 2000,可以并处吊销驾照; 5.将机动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不扣分,罚款200~ 2000,可以并处吊销驾照; 6.将机动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不扣分,罚款200~ 2000,可以并处吊销驾照; 7.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不扣分,罚款 200,扣驾照; 8.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扣6分,罚款200~ 2000,可以并处吊销驾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