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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诉讼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释义
    一、诉讼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1、诉讼中止的情形有: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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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7: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