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法人变更税务怎么做 |
释义 |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一、公司地址变更公章有效吗 不需要。公司注册地址是公司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是公司主要业务活动、经营活动的所在地,而公司公章则是公司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是公司在经营活动中行使权利的重要工具。通常情况下,公司地址变更并不影响公司公章的使用,公司名称有更改,才需要重新刻制公章。经营者必须完成地址变更手续,领取载有新地址的新营业执照,才能在新地址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规定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办理变更登记之日开始的30之日之内持相关证件向原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二、无欠税证明在哪里开 1、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无欠税证明》的,办税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直接申请开具,无需提供登记证照副本或税务登记证副本。 2、未办理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无欠税证明》的,区分以下情况提供相关有效证件。 3、单位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登记机关发放的登记证照副本或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4、自然人纳税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开具的,还需一并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第十七条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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