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项目有哪些 |
释义 |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项目有: 1、国家决定的免税项目,免税的项目由中央或地方政府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征集民意并经过审议通过决定,并由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确定; 2、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通常是指政府推出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减税、免税、税收抵免等,主要用于鼓励投资、促进经济发展、激励创新等,也可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改善商业环境; 3、自行设置的免税项目自行设置的免税项目主要指企业自行设置的免税政策,包括对特定群体减免税、对指定活动减免税等; 4、自费支出项目,自费支出项目指政府规定,企业可以作为自费支出支付的金额,不予征税; 5、对社会救助和公益性支出的免税,这是指对社会救助和公益性支出免征增值税,包括政府支出(包括各级政府支出)、非机关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基金会支出以及个人发起的慈善活动支出等。 增值税抵扣凭证具体包括: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3、农产品收购发票; 4、农产品销售发票; 5、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6、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 综上所述,增值税是指货物生产经营者在货物销售、劳务提供和服务提供等各环节应纳税款额的增加,即增值的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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