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正常行驶, 后面撞死人了, 还会坐牢吗? |
释义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在正常行驶没有违反交通运输法规的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不需要坐牢,但是要给予人身损害经济赔偿。 一、小孩乱跑被撞了是谁的责任 小孩乱跑被撞了是谁的责任,需要根据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机动车驾驶人有违反驾驶规定行为的,机动车承担全部责任; 2、如果机动车驾驶人正常行驶,没有违反规定,孩子乱跑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孩子父母没有尽到看管义务,承担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二、摩托车和汽车发生事故怎么划分责任 汽车和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是按照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划分的。如摩托车正常行驶,小车借道行驶的属于违规的行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到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