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被追加的第三人必须出庭吗
释义
    不是必须出庭。法院依职权或者当事人申请,确定追加第三人的,如果第三人应诉后开庭拒不出庭,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但是最好还是出庭积极应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应追加为共同原告。
    民事诉讼中关于第三人的出庭:
    1、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按第三人个人意愿,可以出庭,也可以不出庭。
    2、出庭的作用在于主张自己在于对案件的诉讼标的全部的或者部分的独立诉讼请求,或者虽然不具有独立诉讼请求,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需要就结果主张自己的权利。
    3、对于席位的具体的位置,要根据诉讼请求的内容而决定在原告席还是被告席上。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的第三人可以委托自己的律师或者是家属代表自己出庭也是可以的。诉讼第三人和原告、被告还是有区别的,诉讼第三人可能是原告也可能是被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一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申请参加第二审程序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9 17:3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