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参保登记条件: 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建设项目中标后,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办理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二)工伤保险费: 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单位”)在项目开工前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0.06%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该建设项目所涉及工期及所需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均按自然月计算。 (三)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3.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营业执照(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4.非“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还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5.建设项目已经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的,提供专业承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6.施工总承包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