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不用退还彩礼 |
释义 | 不用返还彩礼的情况如下: 1、夫妻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并且共同生活。 2、男女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同居生活两年以上或者在同居期间生育子女的。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一、彩礼返还法律规定有哪些?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形:第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第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第三,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二、结婚一个月离婚彩礼怎么办 有以下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三、离婚后的哪些情况彩礼不需要归还 离婚后的下列情况彩礼不需要归还: 1、已登记结婚并同居的,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后不需要归还彩礼;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在同居期间生育两年以上子女,离婚后无需返还彩礼;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接受的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离婚后无需返还彩礼。共同生活的定义主要局限于家庭成员的生活、生产需要和实际支出,如男女一方或双方的生病费用、共同经营投资等; 4、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离婚后无需返还彩礼,但死前已起诉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但是如果在当地不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时,是一方完全自愿给付且不附加任何条件的,则属于一般赠与行为,不属于彩礼的性质,则不返还的请求可以被法院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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