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过户期间能撤销。1、如果该房产过户手续不合法(包括但不限于隐瞒,蒙骗,非当事人,有法律纠纷)的情况可以撤销;2、如果按正规手续过户则不可撤销,只有按买卖协议履行。当对方无法履行属于违约时,才可以进行起诉,将房产再次过户回来,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对方支付。3、如果经双方协商,取消此笔买卖,必须再办理一次过户手续,产生的费用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