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人不能成为股权激励的对象 |
释义 | 法律分析:下列人员不能成为股权激励对象: 1、监事、独立董事; 2、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3、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4、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5、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不能作为激励对象。 一、被限高消费能否任职银行业机构高管 被限高消费不能任职银行业机构高管,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高管人员的资格禁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 就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限制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点: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 三、股权激励公司条件是什么 不同性质的公司,股权激励的条件不同。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条件是如下内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三条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实行股权激励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第四条,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五条,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意见的证券中介机构和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利用股权激励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活动。第七条,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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