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尊敬长辈、孝顺父母、自强自立。 2、百孝顺为先,孝敬无底线。 3、提倡勤俭持家,节约光荣,浪费可耻。 4、修身而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5、少年不知勤学苦,老来方知读书迟。 6、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7、亲贤者、远小人;重礼仪、讲诚信。 8、一身能勤能敬,虽愚人亦有贤智风味。 9、学生要三勤:手勤、脑勤、读书勤。 10、少年不知勤学苦,老来方悔读书迟。 法律依据: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一条 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年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七条 全社会应当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青少年组织、学校和幼儿园应当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敬老、养老的道德教育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教育。提倡义务为老年人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