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资的股权可以用来质押吗 |
释义 | 投资的股权可以用来质押。 一、质押债权的特定性是指什么 质押债权的特定性一般如下:在设定质押时,用来出质的合同债权已经发生或数额已确定。如果合同双方已经约定用来质押的债权发生并且正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可能会影响到被抵押担保债权的实现。用来质押的债权所表征的财产是特定性的。质押的合同债权的特定性是指,在设定质押时,用来出质的合同债权已经发生或数额已确定。 二、大股东增持股票会涨吗 根据多年的A股投资经验,大股东的情况可分为以下几点:1、老的股民敏锐地观察到公司的股价被低估了。如格力电器的董明珠经常在二级市场抄底,吉林敖东的李秀林和复星医药的郭广昌被称为股神。每次牛市和熊市交替出现,或者在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之间交替出现,都会赚很多钱;2、公司在收购前有重大优势或增持;3、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而增加持有量。例如许多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股权被质押。随着股价的下跌,部分上市公司大股东质押的股权面临仓位爆炸的风险。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质押合同何时生效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有: 1、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 2、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由此可见,签定书面质押合同是股权质押生效不可或缺的法定要件。 3、必须办理出质登记。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因此,股权质押是登记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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