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夫妻离婚赌债要怎样证明
释义
    首先收集证据证明债务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其次搜集人进行举证,也可向公安机关出示相关证人证据,让公安机关查证。
    能够证明有赌博恶习,赌债自然成立,再就是书面的证据。
    如短信或录音等证据,搜集能证明借款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证据,等债权人起诉主张自己还款时,积极应诉答辩。
    一、借钱不还怎么办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吗
    没有借条是可以起诉的,法院受理起诉的条件并不是必须要有借条,只要发生了民事纠纷,不能协商解决的时候就可以起诉。以下是除了借条之外可以起诉一方当事人可以搜集的证据:
    1、借过钱的证据
    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果是现金方式支付的,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或可以在场证明的人等。
    2、主张债权的证据
    收集曾向借款人要过钱的证据,可以是对方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也可以是录音、录像的形式证明自己曾多次向对方要求还钱。
    3、对方财产信息
    出借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称无力还钱,出借人可尽量摸清对方的财产情况,主要是房子、车、公司等,向法院提供有效线索。
    借款的时候并不是一定需要书写借条,对于没有书写借条的情形,为了防止对方在欠款日期到了之后不还款,出借一方需要在平时就收集能够证明自己借款给他人等的证据,这样在确定对方不还款的时候,可以带着这些证据直接起诉。
    二、没有借条怎么讨债?
    如果没有借条,先不要着急,可以先跟对方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对方不愿意配合,需要起诉到法院讨债的,则要提供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如转账凭证、证人、录音证据等。
    (一)争取与对方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书
    借贷双方签订还款协议书,主要就还款事项协商好。还款协议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借贷双方的身份信息;
    2.还款内容,如还款金额、还款期限、利率;
    3.让借款人提供担保,或者第三人作为保证人,都需要订立条款;
    4.双方的义务;
    5.违约责任;
    6.双方签名、日期。
    (二)没有借条到法院起诉可搜集的证据
    1.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2.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3.录音证明借贷事实。
    4.保留的借钱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等电子数据。
    5.保留的银行转账凭单。
    凡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相关客观材料都可以算作是证据,如书证、物证、影视证据、电子证据、证人证言等。
    (三)提醒
    在出借款项时应及时要求借款人出具书面形式的借款凭证,载明“出借人、借款人、借款时间、借款金额、借款用途、支付方式、利息约定、还款时间”等相关内容,并尽量通过银行转账、汇款等方式支付,注明款项用途,妥善保管转账、汇款凭据,以更好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期间一方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之间产生的债务。近年来,债权人起诉时将举债人以及其配偶一起告到法院,在无足够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该配偶一方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人,要求承担偿还责任。
    但对于无举债一方来说,如果一方在外举债不告知其配偶,而所借款项又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此种情况下要求债务人的配偶承担债务责任并不合理。若要避免“被负债”的结果,主要有两种证明方式:
    一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在实际中,负债的配偶一方若有证据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时,则被认定为个人债务,配偶一方不需承担。
    二是能够证明属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的情形如何判断第三人是否知道该约定,夫妻一方或双方负有举证责任,若夫妻证明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时,第三人确已知道该约定的,也视为个人债务。
    但上述两种证明方式在实践中难以收集证据,关于举证责任分配,一方面对于夫妻来说,如果一方在外举债不告知其配偶,而所借款项又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此种情况下要求债务人的配偶举证证明其不知道该债务的存在是不合理的,因为这等于是要求其证明一种主观状态。如果将债务人向其配偶告知举债情况视为一种行为,则没有告知就是没有行为,要求对于不存在的行为证“无”,在逻辑上是讲不通的。
    因此,债务人的配偶只能设法证明债务人所借款项没有用于其家庭共同生活。提供这种证据对于债务人的配偶来说也是有一定难度的,但并非不可能,实践中不乏成功的例子。相对于举证责任分配给债务人的配偶来说,分配给债权人则更不合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12: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