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要对离婚判决申请上诉的,应当在收到一审判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内,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由原审法院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移交案件。另外,上诉所需提交的材料有:上诉状、个人身份证件、补充的新证据材料、一审判决书。收到上诉状后,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裁判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