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实践中,男女双方没有经过民政局的有效登记却要解除婚姻关系,这种情况下成立的是事实婚姻,1994年以后我国的法律就不再支持事实婚姻了,婚姻登记才生效。同居的时间如果发生在1994年以前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