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间接损失包括哪些 |
释义 | 交通事故间接损失包括: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何为交通事故中的间接损失 间接财产损失是因交通事故而损失的可期待利益,它不是受害者现有财产的减少或者损毁。 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间接财产损失是否赔偿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哪些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哪些损失:(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速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9)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11)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交通事故发生后赔偿哪些损失 交通事故发生后赔偿的财产损失如下: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伤亡要赔哪些损失 交通事故伤亡要赔哪些损失:1、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亡的,应当赔偿由此引起的全部财产损失。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只承担限制赔偿责任或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则依照法律规定。2、致人损害,造成他人残疾或死亡的,侵害人应适当补偿受害人或死者遗属的其他损害。3、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者用具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4、医疗费:即受害人受伤害后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所支付的费用。应当包括挂号费、药费、检查费、住院费、整容费等费用。医疗费一般应当以治疗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医疗费的单据为凭证,并确系治疗侵害人的侵害行为所致伤害的费用。在审核医疗费用时,应当遵循以下具体规定:(1)挂号费:挂号费的次数、科别与审核认定的治疗伤害所就诊的次数、科别一致的挂号费应当赔偿。(2)检查费、治疗费等:根据伤疾的需要经治疗医院同意进行的检查、治疗等费用应予赔偿。未经治疗医院同意,受害人自行治疗与伤疾无关的费用或自行重复检查所花费的费用不计入赔偿范围,但确系治疗医院误诊而遗漏的伤疾除外。(3)药费:必须确系治疗因伤害人的侵害行为所致伤害的药费。需外购药品的,应当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药品的种类、数量应当与处方一致,没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不应计入赔偿范围。(4)住院费:受害人根据治疗医院的要求需住院观察、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但治疗单位发出出院通知单后,受害人无正当理由故意延长住院时间而发生的费用不予赔偿。5、受害人一般应当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或离住地较近的医疗单位检查、治疗。根据伤疾确需转院治疗的,一般应有就诊医院出具的转诊证明、受害人先后到几个医院就诊的,经审核确系治疗必需的,应予赔偿。无正当理由而擅自转院的费用不予赔偿,但受害人能够证明医院无正当理由不同意转院的除外。6、营养费:必须是该伤害复原确实需要的,营养费的标准应根据伤疾的轻重判定。是否需要营养费及给付营养费的期限应当根据医院的证明或者法医的鉴定认定。7、误工费:受害人因受伤害不能参加劳动(工作)而减少的合法劳动报酬收入。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的证明或者法医的鉴定等予以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少于治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按实际误工日期认定。受害人确需休假又无休假证明的,可以征求医疗部门的意见或者法医的鉴定予以认定。 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有哪些 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一)直接财产损失:1、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3、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4、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根据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以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6、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7、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计算。(二)间接损失:间接财产损失是因交通事故而损失的可期待利益,它不是受害者现有财产的减少或者损毁,而是如果不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必然会获得的利益。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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