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起诉找不到人怎么办 |
释义 | 法院起诉找不到人的,可以将诉讼文书公告送达。如果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公告送达是指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一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往往会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按期开庭或者继续开庭审理,对到庭的当事人诉讼请求、双方的诉辩理由以及已经提交的证据及其他诉讼材料进行审理后,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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