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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不满三年离职需要走什么程序
释义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劳动者要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在月头递交辞职信,找公司离职签字同意。
    (3)劳动者按照公司人事部管理办理离职手续,可能要按离职单,找各部门经理签字同意。
    (4)工作交接后,公司人事部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劳动者社保手册、员工档案,结清剩下的工资。
    一、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2)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3)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
    (4)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并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5)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6)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劳动者想辞职,正式员工只要提前三十天提交辞职报告,试用期人员只要提前三天提交离职报告即可。在这里温馨提示一下,离职的时候一定更把手续办全,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一定要让人事进行封存或者是转出,这样是对下个公司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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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1:5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