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依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调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内容,天津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为全日制职工每月2050元、每小时11.8元,非全日制职工每小时20.8元。该工资标准是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通知》,结合天津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于2017年7月1日进行调整的。 法律依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调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一、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950元、每小时11.2元,调整为每月2050元、每小时11.8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19.5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20.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