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丹东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间是怎么计算的 贷款期限按借款申请人距法定退休年龄延长5年计算,即男职工可贷至65周岁,女职工可贷至60周岁,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含正、副高级)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贷款期限可延长至65周岁。 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买二手住房的,其房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得超过30年。 二、丹东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在丹东地区有永久居留证或者其他居留证的; 2.借款人或者借款人的配偶设立住房公积金,每月连续存款六个月以上,或者按照规定在借款前设立并偿还住房公积金。 3.购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规定比例; 4.经济收入稳定,还贷能力强。 5.借款人同意办理贷款担保抵押手续; 6.借款数额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并应当符合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丹东申请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的证书提交给公积金管理中心。 2.对公积金中心的审计; 3.经审批后,委托银行应当签订合同; 4.管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住房综合保险、住房抵押; 5.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四、丹东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设定依据 1、《住房公积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2、《丹东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丹金发〔2018〕16号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