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纠纷去哪里诉讼 |
释义 | 劳务合同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务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一、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该怎样申请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案件进入人民法院阶段的必经前置程序。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理案件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时,而向该仲裁委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如果申请人认为仲裁委不具有管辖权,则可以书面提出管辖权异议,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仲裁委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二、劳动仲裁失败该怎么办 劳动仲裁失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仲裁流程为: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劳动仲裁; 2、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5、开庭裁决。 申请劳动关系仲裁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2、书面劳动争议申诉书; 3、劳动合同或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申请劳动仲裁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4、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的应当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批准证书副本及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 三、没有合同发现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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