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2018-2019年绵阳市企业职工 社会保险 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 养老保险 的职工按本人2017年 工资 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7908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17年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2388元/月)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