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监护人的具体权利为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监护人的具体义务包括: 1、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2、全面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一、成年人有监护人吗 成年人如果丧失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也有监护人。规定为: 成年人的监护人由下列人员担任: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监护人不抚养孩子可以进行监护权的变更。 子女的亲属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撤销原监护人资格,法院经过详细调查,符合法定情形的,做出裁决,并且指定监护。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但是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